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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台搭建

 

一、布展及撤展须知

布展须知:

1.1注意事项

1.参展商须在2018年8月14日下午18:00前报到布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展;

2.所有参展单位须于2018年8月14日前缴清全部参展费用。如逾期未付,大会组委会有权不予保留确认的展位,参展单位在报到前须付清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方可进馆布展;

3.各参展单位现场报到时,凭名片领取参展工作证。参展证的有效日期从展位搭建至撤展结束,参展单位人员在布展期、展出期和撤展期均须佩带此证,否则将影响顺利参展,不允许将参展证转借他人,遗弃前请先进行撕毁。

4.本届展会租用光地参展商如对展位有特殊搭建要求,请于8月14日之前将特装展台的图纸(包括施工图)交大会指定主场承建运营服务商审核,展台结构经审核确认符合结构安全及消防安全后,在截止日期前同主场承建运营办理施工及水电气申请手续后,方可进馆施工,否则主办单位与主场承建运营服务商有权取消其搭建资格。进馆前需办理施工证,交纳光地搭建管理费和押金后,方可进馆施工,车辆进馆(进展馆卸货区或展厅)还需办理运输车辆出入证。

1.2布展时间

日期

时间

备注

8月13日

8:00—17:00

搭建进料、安装展台

8月14日

8:00—18:00

布展

1.3布展类型

布展分为标准展位和特装展位两种。标准展位是指使用统一规格的材料,按统一规定模式搭建的展位;特装展位是指在预留空地上使用非标准制式的材料进行特殊搭建的展位。

1.标准展位: 3m*3m=9平方米,包括以下配置:楣板(参展公司中英文名称);由铝质支架、一面公司楣板及三面展墙(双开口除外)围板组成的标准展位;一张桌子、两把椅子;两支射灯、一个单相插座(最大功率500瓦)、满铺地毯。参展单位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连续排列的标准展位,除参展单位特别要求外,大会组委会将拆除两展位间的隔板。参展单位不得自行拆除展板、电器(射灯、插座等)。

2.特装展位:租用光地的参展单位委托的展台搭建商应提前设计与制作,并将展台搭建商的联系方式、电话、地址及时通知大会组委会,由于时间有限,进场布展即时安装,参展单位自行负责展台地面铺地物及其它设施(如地毯、桌椅、电源等),所有电源及水源的接驳须由大会指定主场搭建商承办,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接用。特装展位使用的所有搭建用料必须是防火材料,展馆的间板、地面、天花板、柱子或其他建筑物上严禁用钉、钻凿或其他装修。各参展单位展台部分或展品均不得超出本单位租用空地的范围。特装展位在布展时要先将大件物品就位,及时清理包装箱及杂物,不得长时间占用主通道,以免影响通行。

温馨提示:

● 特装展台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配戴安全帽;

● 特装展台不容许使用弹力布;

● 搭建二层展位的搭建商交纳场地管理费的面积计算按照:按二层实际搭建面积+底层相关联搭建面积计算付费面积。

● 特殊展位搭建商需向主场搭建直接交纳场地管理费:30元人民币/平方米,同时代办电源申请与施工证件,另提供家具租赁、请与主场搭建联系代收事宜。

1.4、布展施工及消防管理规定

1.布展限高:展厅内特装限高:4.4米(,4.4米以上展台需要到上海新国际指定上海汉海公司审图,并缴纳50元/㎡的审图费(审图机构:上海汉海展览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21-28906633/34/35)。

2.上海新国际对地毯进出馆有严格规定,请遵守以下原则:所有搭建单位进入博览中心必须使用B1级阻燃地毯。搭建期间须携带地毯质保书及消防合格证。展馆有权拒绝不符合要求的地毯进入展场。

3.布展时展位搭建必须和消防栓四周至少保持1米距离,留出取用通道;

4.严禁在展馆公用设备设施、地面和墙体粘贴任何物件,不得使用双面及单面胶等粘贴材料在展馆通道的柱子上粘贴任何物件,不得在墙面、地面打孔、刷漆、粘贴、涂色。严禁锯裁展馆的展材、展板或在展材、展板上油漆、打洞。不得损害展馆的一切设施,如有违反,将按损坏设备价格的2-5倍罚款;

5.展位搭建不准遮挡、埋压、圈占、堵塞展馆内的消防备、电器设备、紧急出口和观众通道,防火卷帘门下不得搭建任何展架、展台;

6.按公安消防局要求,凡有顶的多层展位和高度超过3米的单层展位均应设置临时烟感探测器和临时自动喷水系统;

7.遵守展馆布展施工的其它规定;

1.5、现场管理以及管理费用

组委会指定的主场承建运营商在会展中心现场服务台负责咨询、接待、办理布展手续等相关事项,对参展、施工单位的布展施工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

1.主场搭建将向特装搭建施工单位收取30元/平方米施工管理费,押金5000元;其中布展施工证50元(交与新国际),保险费500元(交与保险公司),具体办理时间以手册中确定的时间为准。

2.申报加班及费用,主办单位免费提供13/14两天 (16个小时)搭建布展时间,如超时自行申报加班费:

加班收费标准:17:30—22:00 2000.00/小时/9㎡以上展台

22:00—次日8:00     3500.00/小时/9㎡以上展台

3.安全及清洁押金的收取:100㎡内收取押金5000元     100㎡以上收取押金10000元

4.电源供应:展馆内所有接驳电力必须由展会指定主场承建运营服务商承办。特别是光地搭建的参展商(如不同电压、频率或接驳)请事先向主场承建运营服务商提出申请,并承担电源接驳费及电费。任何插座不可接驳超负荷用电器,不得使用闪光/闪动的照明或霓虹灯。

5.其他展具租赁等服务详见指定主场搭建商资料。

1.6、注意各项的截止日期

1.会刊企业简介、会刊彩页截止至日期:(2018年8月1日);

2.展位、广告、赞助等尾款截止日期:(2018年8月1日);

3.特装光地的施工图、水、电、气的申报截止日期:(2018年8月1日);

4.展会现场广告截止日期:(2018年8月3日);

5.住宿酒店预订截止日期:(2018年8月3日);

6.参展商统一报到日期:(2018年8月14日,9:00—17:00);

1.7、餐饮服务

布展、开展期间设在展馆夹层连接体的餐饮处定点就餐,禁止携带外餐入内。

1.8、责任与风险

主办方建议各参展单位为其展品及相关财物购买保险和为当值人员购买第三者保险。

二、 撤展须知:

2.1、撤展时间

时间

工作内容

8月17日14:00

停止观众入场、展位停止水电供应

8月17日14:30

归还有关设备、办理押金手续,组织撤展。

8月17日17:00

大件展品、设备、展台放行出馆,撤展完毕。

 

2.2、撤展管理规定

1.参展单位不得提前收拾展品撤展,以免影响其他展商的正常工作;

2.参展单位提前半小时可以收拾装置用品及文件材料,待14:30以后开始撤展;

3.撤展时必须携带由大会组委会开具的放行条方可撤出;

4.除非参展单位有特别要求,撤展后遗留在现场的一切物品或展品被视为遗弃;

2.3、押金退还流程

1.将租赁器材在闭馆前30分钟内归还到原办理租赁的现场服务台,办理租赁押金退还手续。

2.在撤展结束前,将展台的垃圾清运出展馆,并由现场管理人员确认后,直接到现场主场承建商服务台办理退还押金手续,未清理的展台将不予退还清洁押金。

三、展位搭建及展具租赁

3.1、预定服务

1.展商若需增加标准配置以外的物品(详见展具、电器报价清单),应在进馆前15天将定单回执及租赁款项汇至主场承建运营单位,如未申报,15天内申请租赁须增加30%,开展现场租赁需增加50%的加急费;

2.展商如须扫描商标或电脑排版、写真喷绘、条横幅制作、标摊改装、特殊装修等,须提前与组委会联系,并提供相应资料。电话:+86-10-85785035/36/37/38    传真:+86-10-85841055

3.2、现场服务

1.现场提供电脑刻字、现场租赁(家具及电器)服务(进馆当天至开幕);

2.开馆期间有专人值班,负责现场服务,并配有电工;

3.现场产生的费用须开换发票,应在开幕的前一天或闭幕的当天上午,在现场办公室办理,谢谢合作。

3.3、款项支付

1.所有预定的订单,费用必须预付,否则订单无效。

2.本订单一经确认不再更改,不予退款。

3.迟于最后期限的订单,一律加30%的加急费,如现场加急申报,则须加收50%费用。

4.以下价格是整个展览会期间的租金(详见附件展具租赁回执表)。

3.4、展具、电器租赁价格(一)

提示:如需展具租赁、电箱电源,请直接联系:主场承建运营单位—上海尤择星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注:全程负责本次展会标准和特装展位搭建、特装展位施工申报管理、电/气/水接驳手续办理、电费收缴、场馆押金、展具租赁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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